公告日期:2024-08-09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8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
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会议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孙顺根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孙顺根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为了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孙顺根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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