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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3 18:13:39 股吧网页版
菲沃泰: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菲锡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纳沪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沃泰”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菲沃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 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3,419,3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纳泰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参与本 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 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
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收盘,出让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参与转让的股东名称 截至 2024年 12月 3日收 持股比例
盘持股数量(股)

1 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36,800 4.78%

2 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800 0.75%

合计 18,537,600 5.53%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的 5%,
两个出让方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上述主体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 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

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 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本次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第六条规 定的窗口期内。

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3,419,396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转让
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占所持股份 转让原因
(股) 比例 比例

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2,310,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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