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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因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方正承销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平安证券承接。
鉴于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锡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伟测”)、南京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伟测”)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78 号),同意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80.27 万股,发行价格为 61.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4,064.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346.8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717.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审验出具“天健验字〔2022〕6-69 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主体
无锡 伟测半导体无锡集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39920180800378858 133,156.52
伟测 电路测试基地项目 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南京 伟测集成电路芯片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伟测 圆级及成品测试基地 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320006600013002774567 54,918.99
项目
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规定,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无锡伟测与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平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南京伟测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平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1、公司、无锡伟测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平安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下称“甲方 1”)、无锡伟测(下称“甲方 2”,甲方 1 和甲方 2 以下合
称为“甲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和平安证券(下称“丙方”)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需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为规范甲
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9920180800378858,截止 2024 年 7 月 19 日,专户余额为 13.32 万元。该专户
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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