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包括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四、考核机构
1、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对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目标值(100.00%归属) 触发值(80.00%归属)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7.00 亿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0 亿元
元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7.50 亿元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2.50 亿
第二个归属期 或 2024-2025 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 元或 2024-2025 年营业收入累计
于 47.50 亿元 不低于 39.50 亿元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8.00 亿元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9.00 亿
第三个归属期 或 2024-2026 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 元或 2024-2026 年营业收入累计
于 85.50 亿元 不低于 68.5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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