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钜泉光
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负责钜泉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钜泉科技签订《保荐协议》,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钜泉科技业务情
况,对钜泉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钜泉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钜泉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钜泉科技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6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出的各项承诺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钜泉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钜泉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钜泉科技的内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9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保荐机构督促钜泉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保荐机构对钜泉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10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 报告的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