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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8 19:35:00 股吧网页版
骄成超声: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
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周宏
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4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2)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0.89 元/股进行测算,
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65.69 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 11,480 万股的 0.57%;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0.89 元/股进行测算,
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32.85 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 11,480 万股的 0.29%。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5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8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以公司管理层实施股份回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6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7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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