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80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19,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周宏建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60.89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150,342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020%
实际回购金额 3,999.4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8.25 元/股~41.20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7 月 15 日,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宏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超募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0.89 元/股,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3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5)。
二、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50,342 股,占公司总股本114,800,000股的比例为1.00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20元/股、最低价为28.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4,053.1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二)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150,34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20%,回购最高价格为 41.2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 28.2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4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超募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再次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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