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必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安必平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号),安必平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56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32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2.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994.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5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18,267.83万元,2021使用募集资金14,819.65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958.23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197.63万元,2024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037.46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均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0,678,322.08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余额为2,678,322.08元,购买定期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余额148,000,000.00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及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签订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0,678,322.08元,其中存储于5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78,322.08元,购买定期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余额148,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3602090729200396078 2,014,239.77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9550880218297800265 2,409.24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667873537223 4,394.68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44050147090100001377 191,940.93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 3602090729200472322 465,337.46
合计 2,678,322.08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51,280.8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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