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 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1
第一节 股东...... 11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4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第五章 董事会 ...... 30
第一节 董事...... 30
第二节 董事会 ...... 3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第七章 监事会 ...... 43
第一节 监事...... 43
第二节 监事会 ...... 4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3
第九章 通知 ...... 5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6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58
第十二章 附则 ...... 58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在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91553790049X。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审核并于[2019]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6]万股(以下简称
“首发”), 于[2019]年[12]月[5]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Bioperfectus Technologi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泰州市药城大道 837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62]万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 均为人民币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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