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4-089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2.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回购专项贷款);
3.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 回购股份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 回购股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7.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主体后续新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4) 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1/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包括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35.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42.86 万股~285.71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1%~0.62%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939947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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