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30 17:33:07 股吧网页版
铁建重工: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8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静女
士因个人年龄原因于2024年8月30日从公司正式退休,其退休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张静女士与公司签有《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保密及竞业限制协
议书》,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义务。

张静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的
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核心技术人员张静女士因个人年龄原因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从公司正式退
休,并办理完成工作移交及退休手续,其退休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张静女士于 2008 年 11 月加入公司,离职前担任公司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
官、产品设计监督官,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5,000 股。

(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张静女士签署的《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双方同意,无论张静女士因何种原因离职,离职之后仍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张静女士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至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张静女士竞业限制的期限为在公司从业期间和劳动合同终止后 2 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张静女士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
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公司对张静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一)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张静女士担任公司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产品设计监督官职位,任职期间主要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兼任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具体协理高原新兴技术研究设计院,分管智能制造研究设计院,负责质量、工艺与信息化融合技术相关工作;同时,协管公司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的工时定额工作、供应链管理部和招标中心的生产工艺审批与监管等工作。张静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进和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静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均为职务发明创造。前述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二)公司研发情况

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已经形成了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队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576 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32.10%。张静
女士离职后,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张静女士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张静女士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较为稳定;张静女士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张静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2、张静女士与公司签署了《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包含保密、竞业禁止等条款。张静女士在其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张静女士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公司目前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张静女士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铁建重工核心技术人员张静女士的离职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