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3 16:17:33 股吧网页版
晶升股份: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7 月

目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议案三: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10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升股份”)股东大会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股东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六、参会股东根据相关要求依法行使投票权;本次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九、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十、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十一、股东要求发言时,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中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非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十二、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14 点 30 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