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4 15:31:24 股吧网页版
晶升股份: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5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
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卢祖飞先生于 2024年 11月 22日与其一致行动人卢语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卢祖飞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共计 9,009,719 股无限售流通股以 32.07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卢语女士,本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1%。

本次协议转让方卢祖飞先生与受让方卢语女士系父女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系其家庭内部的股权调整,为一致行动人内部调整,不涉及对外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卢祖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09,71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51%,卢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卢祖飞先生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卢语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009,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卢祖飞先生的通知,卢祖飞先生于 2024年 11 月 22 日与卢语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共计 9,009,719 股无限售流通股以 32.07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卢语女士,转让价款总额为 288,941,688.33 元,本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51%。
本次协议转让方卢祖飞先生与受让方卢语女士系父女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系其家庭内部的股权调整,为一致行动人内部调整,不涉及对外转让。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卢祖飞 9,009,719 6.51 - -

卢语 - - 9,009,719 6.51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卢祖飞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02************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卢语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02************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 11月 22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卢祖飞先生与卢语女士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卢祖飞

乙方(受让方):卢语

(二) 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比例

1、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9,009,71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6.51%。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上述标的股份,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乙方将取得目标公司的 9,009,719股股份。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交易过户完成之日期间,如目标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转让价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除权规则作相应调整。

(三) 转让价款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 32.07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88,941,688.33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捌佰玖拾肆万壹仟陆佰捌拾捌元叁角叁分)。

2、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