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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9 18:30:00 股吧网页版
慧辰股份: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慧
辰股份”)将所持有的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唐普
华”、“交易标的”)70%股权转让给北京晶博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晶博汇”、“交易对手方”),转让价格为 50,000 元人民币。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信唐普华股权,信唐普华不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签订终止原交易方案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出售北京信唐
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交易方案的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交易当期净利润产生正向影响,具体数据最终以经
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

一、交易概述

(一)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信唐普华、晶博汇签署了《关于信唐普华
70%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 50,000 元人民币作价出售持有的信唐普华 70%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鉴于当前信唐普华连续亏损状态难以扭转,
益,也难以支持其持续经营。为了聚焦公司战略方向、专注公司核心主业,消除影响公司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尽量减少公司的损失,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决策,决定转让公司持有的信唐普华全部 70%的股权。

(三)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终止原交易方案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出售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简介

名 称:北京晶博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 业 期 限:2015-07-13 至 无固定期限

住 所:北京市大兴区隆华大街55号院15号楼5层5290室

法定代表人:李小红

注 册 资 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 立 日 期:2015年7月13日

经 营 范 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产品设计;销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品、体育用品、通讯设备、照相器材、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针纺织品;销售I类、II类医疗器械;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手方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李小红 91.00%

2 毛欣 9.00%

合计 100.00%

(三)交易对手方的资信状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晶博汇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及付款能力,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来源为晶博汇的自筹资金,并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向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50,000 元人民币。

(四)其他关系说明

经公司核查,晶博汇及其股东李小红、毛欣与公司、信唐普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信唐普华下设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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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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