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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作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莱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茂莱光学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030.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896.2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134.18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 90012 号)。
公司已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 22,500.16 22,500.16
2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 7,855.90 7,855.90
3 补充流动资金 9,643.94 9,643.94
合计 40,000.00 40,000.00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增加茂莱光学作为募投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宁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 2595 号作为共同实施地点,同时增加“购地及其地面房屋”
作为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茂莱光学已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2,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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