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5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材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聚和材料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约定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了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
2 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资料查阅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
情况,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2024 年半年度,聚和材料在持续督导期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间内未发生按照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2024 年半年度,聚和材料及相关当事人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背承诺等事项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督导公司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督导公司建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对公司内控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8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并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则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