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46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
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
海华持有公司股份 4,965,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的 6.2068%,上述
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
上非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李海华计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减持期间为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在减持总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5%的前提下,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收到股东李海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
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股东李海华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 496,0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的0.620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海华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4,965,420
大股东 4,965,420 6.2068%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间 (元) 况 数量 比例
(元/股) (股)
2024/7/2~ 未完成:
李海华 496,031 0.6201% 大宗交易 41.11-54.20 22,941,553.8 4,469,389 5.5867%
2024/10/1 703,969 股
注: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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