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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1 17:02:05 股吧网页版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下同)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3,361,785.8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2,938,214.1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3月 3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231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 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 20,000.00 18,402.31
用环氧塑封料项目

2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 8,600.00 8,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34,600.00 33,002.31

三、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设备采购款、应付工程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募投项目若涉及从境外采购的设备等业务,其相关支出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出,需由公司外汇账户中的自有资金统一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中的自有资金统一支付,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3、部分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试制测试、研发物料及项目小额零星支出,该部分的物料通常是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并采购,按部门需求直接领用。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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