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5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
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8.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69.6453 万股的 1.22 %。其中,首次授予 83.2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03%,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4.73%;预留授予 15.0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19%,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5.27%。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或实施的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8.2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8069.6453 万股的 1.22%。其中,首次授予 83.20 万股,约
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03%,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4.73%;预留授予 15.0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19%,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5.27%。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和中层管理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62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上述激励对象中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江龙先生,韩江龙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对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公司战略方针和经营决策的制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因此,本激励计划将韩江龙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含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兴明先生,成兴明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技术副总,是公司的核心管理层,主要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对于公司的影响力和市场规模提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激励计划将成兴明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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