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4-063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
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5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4 人调整为 3 人,
独立董事由 3 人调整为 2 人,并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成,其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成,其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情况
根据上述拟修订《公司章程》中董事会成员的调整情况,相应调整《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2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 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 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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