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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6 17:40:59 股吧网页版
汇宇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司代码:688553 公司简称:汇宇制药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在 2023 至 2025 年以至未来几年国家集采常态化的情况下,公司产品,包括已上市和未来
取得上市资格的产品,面临在国家不同批次集采中首批次中标和多轮次续标中销售价格下降、中选区域减少导致的单产品销售收入降低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或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其他重大风险,请参见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丁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多辉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汇宇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后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完成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设置。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在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公司章程》的备
案登记。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设置特别表决权 A 类股份的数量为 80,466,766 股,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丁兆持有,公司剩余股份均为 B 类股份。实际控制人丁兆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普通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 5倍。丁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2020年5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设置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公司运行正常,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

3、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10%以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根据设置特别表决权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特别表决权股份(称为“A 类股份”)和普通股份(称为“B 类股份”),除股东大会特定事项的表决中每份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
量应当与每份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以外,每份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 B 类股
份的表决权数量的五倍,每份 A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公司初始设置特别表决权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4,066,766股,其中 80,466,766 股为特别表决权股份,33,600,000 股为普通股份,其余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普通股份。除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事项外,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

公司初始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数量为 80,466,766 股 A 类股份,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丁兆先生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00%,表决权数量为 402,333,830,占公
司全部表决权数量的 53.97%。扣除 A 类股份后,公司剩余 343,133,234 股为 B 类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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