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85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风险防控机制,可有效控制交易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申请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促进相关经营主体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扩大整体业务规模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制定
1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2 《舆情管理制度》 制定
3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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