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5-003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为了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目星”)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星能懋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能懋业”)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增资方拟合计出资 1127.70 万元人民币,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1120.8411 万元人民币,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放弃本次对星能懋业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星能懋业的注册资本将由 20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3130.8411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星能懋业的股权比例由 100%下降至 64.20%,星能懋业仍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 鉴于本次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的对象包含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盛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以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概述
1、增资扩股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星能懋业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良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星能懋业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等相关方面利益最大化,星能懋业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增资方(同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拟合计出资 1127.70 万元人民币,增加注册资本1120.8411 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赵盛宇先生出资 252.00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250.4673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
资完成后赵盛宇先生持有星能懋业 8%股权;
周宇超先生出资 229.95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228.5514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
资完成后周宇超先生持有星能懋业 7.3%股权;
陈杰裕先生出资 189.00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187.8504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
资完成后陈杰裕先生持有星能懋业 6%股权;
周逸先生出资 173.25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172.1963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
完成后周逸先生持有星能懋业 5.5%股权;
员工持股平台常州星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星能”)出资 283.50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281.775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常州星能持有星能懋业 9%股权。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星能懋业的注册资本将由20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3130.8411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星能懋业的股权比例由 100%下降至 64.20%,星能懋业仍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鉴于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的对象包含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盛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上述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盛宇先生和周宇超先生
已回避表决。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和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实控人参与子公司本次增资的情况说明
为激发公司光伏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充分调动公司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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