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13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1年1月5日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简称“落实函”)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问询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对本回复材料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_GB2312(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的修改
楷体_GB2312(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的引用
目 录
问题 1......4
问题 2......6
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和污水处理系统设备三部分业务,报告期内上述三部分业务收入结构存在重大变化,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上述三部分业务构成变化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发行人是否具有持续和稳定获得业务的能力。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水处理系统设备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含海水淡化)处理系统设备和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均系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公司为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企业,同时又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因此在员工人数、资金规模相对有限的情况下,为保障部分规模较大项目的交付和成功运行,公司会对短期业务计划做适当调整,由此可能导致部分年度水处理系统设备业务中的产品结构产生一定变化,具有合理性。
2018 年,公司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的营业收入占比由 2017 年的 69.21%
下降至 24.57%,而除盐水(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的营业收入占比由 2017 年的
26.01%上升至 69.47%,主要原因系公司于 2017 年末以及 2018 上半年陆续中标
了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套 25,000 吨/天膜法海水淡化项目,其中两套于2018 年完成交付,另一套于 2019 年完成交付。该项目规模远大于一般的常规除盐水系统设备,为保障上述项目交付和成功运行,且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资金和人员规模,公司对短期的业务计划做了适当调整,当期交付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
备订单交付数量较少。2019 年,在 2018 年已完成两套 25,000 吨/天膜法海水淡
化项目的背景下,公司具有相对充足的人员和资金执行当年较多的凝结水精处理项目订单,并持续开拓新增水处理系统设备业务,当年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营业收入的占比相应上升至 50.17%。
公司自成立以来,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和除盐水系统设备系公司最主要的系统设备,2017 年至 2019 年,虽然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业务和除盐水(含海
分别为 95.22%、94.04%和 85.97%,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且上述两项业务的营业
收入合计从 2017 年度的 2.03 亿元已上升至 2019 年度的 2.86 亿元,业务发展情
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自身在水处理行业的技术积累以及项目经验,业务范围和产品体系逐步拓宽,掌握了污水处理的核心技术,并于 2019 年成功中标嘉善县东部污水处理厂项目。2020 年 1-9 月,受“新冠疫情”影响,在停工停产背景下,公司部分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和除盐水(含海水淡化)处理系统设备项目的交付以及验收被下游客户推迟执行,而公司当期成功完成并交付了 2019 年已中标的上述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本年度因疫情原因对公司收入产生的影响,因此 2020 年 1-9 月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和除盐水(含海水淡化)处理系统设备收入占比有所下降,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根据历年订单承接情况存在一定的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例如,中电环保废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业务 2019 年度占比为
21.55%,而 2020 年 1-6 月收入占比则仅为 1.98%;中电环保市政污水处理业务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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