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900,00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计划名称: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3 日
(4)授予数量:733 万股
(5)激励人数:73 人
(6)授予价格(调整后):11.08 元/股。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授予价格调整为 11.08 元/股。
(7)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自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8)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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