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贝尔”“公司”)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吉贝尔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 年 4 月 7 日
作出的《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73.54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69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7,161,62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6,273,164.8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0,888,461.19 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SHA20316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5 月 15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
1 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 44,254.33 77,343.18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 7,926.48 7,926.48
3 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国家一 16,819.19 16,819.19
类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
合计 69,000.00 102,088.85
注:2023 年 4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33,088.85 万元增加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投资金额。2023 年 6 月,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20,888,461.1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92,518,173.04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26,039,012.44
年度使用金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