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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19:48:24 股吧网页版
吉贝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贝尔”“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吉贝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43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44.6889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6.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8,161,716.2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687,596.06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474,120.23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4SHAA2B0118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023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的审议结果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166.19 19,816.17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和需求已
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4,196,956.84 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 本次拟置换

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196,956.84 14,196,956.84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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