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正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和需求已使
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4,196,956.84 元,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号
1 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196,956.84 14,196,956.84
合计 14,196,956.84 14,196,956.8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