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孚能科技
股票代码:6885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名称一:Farasis Energy(Asia Pacific)Limited
住所:6/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通讯地址:6/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名称二:赣州孚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 168 号香江科技园 14 栋 2
室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 168 号香江科技园 14栋 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赣州博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 168 号香港工业园二期标
准厂房 14#厂房 1 室 101 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 168 号香港工业园二
期标准厂房 14#厂房 1 室 10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赣州孚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栖凤山路交汇处(江山金属产业园内)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栖凤山路交汇处(江山金属产业园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赣州精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栖凤山路东侧 2#厂房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栖凤山路东侧 2#厂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各方已完成交易文件规定的生效条件,各方签署的《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但各方仍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出具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意见、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跨境支付的税务备案、外汇登记、经营者集中申报等相关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5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3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孚能科技/公司/上 指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标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Farasis Energy(Asia Pacific)Limited、赣州孚创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博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孚
一致行动人 指 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精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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