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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9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 11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目 录
释 义......1
第一部分 引言 ......3
第二部分 正文 ......5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5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11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3
四、 发行人的设立 ......16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17
六、 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0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20
八、 发行人的业务 ......20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1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2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5
十二、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6
十三、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6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7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27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28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29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9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30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1
二十一、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31
二十二、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31
第三部分 结论 ......33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浙海德曼/发行人/股份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海德曼有限 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法》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编报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
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审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公司章程》 现行的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的《浙江海德曼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本次发行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评估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2021 年、2022年、2023 年及 2024 年 3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2024 年 3 月 31 日
天健会计师为发行人出具的“天健审〔2022〕4058 号”、“天
《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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