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4-026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约 10,005 万元及相应利息
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在章丘区法院处于诉前调解阶段,未正式立案。
本次诉讼事项与原告在章丘区法院提起的诉讼事项为同一事项。
对公司影响:该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并
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鉴于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
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济南
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章丘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
鲁 0114 财保 1107 号]等相关材料,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99,500,000 元(期限
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章丘区法院申请以自有不动产权置换部分被冻结的资金。2024 年 1 月,公司收到章丘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鲁 0114
财保 1107 号之一],公司以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一路 300 号的自有房产一处作为担保进行财产保全,期限为三年。公司被冻结账户中的 41,034,873.38 元资金
解除冻结。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上述诉前财产保全后,该案件处于章丘区法院诉前调解阶段。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在章丘区法院未正式立案。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原告就该同一涉案事项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 年 9月 10 日,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2024)鲁 01 民初 512 号]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已被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原告提出的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 2018 年 9 月、2019 年分别签订章丘软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及
部分生产辅助用房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原告以其主张的施工工程总造价为依据,起诉被告尚欠其工程款。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100,050,359.92 元及利息 11,444,927.42 元(以
100,050,359.92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被告应付之日起暂计至起诉之日);
2、依法确认原告对其承建的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丘软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被告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了相关义务。施工工程总造价需按照《合同》约定“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方可确定。目前,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工作尚
未完成。原告主张金额仅为原告提起诉讼主张的请求和金额,不代表《合同》金额、施工工程总造价及法院审理结果。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与原告在章丘区法院提起的诉讼事项为同一事项。该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鉴于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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