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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7 19:28:15 股吧网页版
新相微:新相微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16.60 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16.56 元/股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7 月 5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0 日,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
相微”)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5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6.6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新相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9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7,902,889.2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相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0)。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6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56 元/股
(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
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计算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59,048,441×0.039)÷459,529,412≈0.03896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60-0.03896)÷(1+0)≈16.56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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