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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0514 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7/24 2024/7/25 2024/7/25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6月14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14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7,063,64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4,706,195 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 222,357,454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14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429,173.14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仅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数量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即: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22,357,454×0.0514÷247,063,649≈0.05 元/股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0.05)÷(1+0)=前收盘价-0.05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7/24 2024/7/25 2024/7/2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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