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煜邦电力”)股东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静远”)持有煜邦电力股份 2,742,2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99%;股东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华”)持有煜邦电力股份 2,399,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13%;股东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建华”)持有煜邦电力股份 2,23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28%;股东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投建华”)持有煜邦电力股份 1,6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88%;股东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联盟”)持有煜邦电力股份 1,271,2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45%;股东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嘉华”)持有煜邦电力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48%;股东钱惠高持有煜邦电力股份 1,032,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79%。
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所涉及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煜邦电力股份
12,353,100 股,占煜邦电力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7%,且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青岛静远、北京
建华、南通建华、中投建华、辽宁联盟和扬州嘉华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备案,对煜邦电力的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法规的要求,减持
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股东钱惠高持有煜邦电力股份 1,372,624 股,持股比例
不足公司总股本的 1%,未达到《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中对大股东股份减持的比例限制。
上述股东计划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941,27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00%。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其中,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青岛静远创 IPO 前取得:1,958,761 股
业投资有限 5%以下股东 2,742,266 1.1099%
公司 其他方式取得:783,505 股
北京建华创 IPO 前取得:1,714,064 股
业投资有限 5%以下股东 2,399,690 0.9713%
公司 其他方式取得:685,626 股
南通建华创
业投资合伙 5%以下股东 IPO 前取得:1,593,143 股
企业(有限合 2,230,400 0.9028% 其他方式取得:637,257 股
伙)
中投建华(湖
南)创业投资 5%以下股东 IPO 前取得:1,197,857 股
合伙企业(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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