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 2025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上限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65 亿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信总额度及担保上限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申请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上限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含但不限于下列主体,具体根据届时业务需
要确定),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序 被担保人 成立时间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 经营范围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
号 人、董事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司的关系
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制造、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装置安
装;多晶铸锭、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组件的
制造;太阳能、光能技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多晶硅、
机械设备、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集成装置、储能及光伏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 应用系统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
1 公司 1997/12/26 江苏省常州市 高纪凡 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 无 本公司
事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和经营(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
从事上述业务的相关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储能及光伏应用
系统的技术研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