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4-05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00 万元~8,0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65.19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930,0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0%
实际回购金额 40,189,076.23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1.82 元/股~59.66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敏民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
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
过 52.02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和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9)。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52.02 元/股(含)调整
为人民币 65.19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9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3,692,700 股的比例为 0.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9.66 元/股,最低价为 31.82
元/股,回购均价 43.2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189,076.2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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