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1 15:32:05 股吧网页版
康鹏科技: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2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方式及交易金额: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上海康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 4,000 万美元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
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
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 4,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外汇结算需求,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等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在具体操作上,公司以远期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三)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4,000 万美元。
(四)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 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 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式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等造成损失。

3、履约风险:因交易对手违约,不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进行交割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作规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强化对外汇市场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交易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