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2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6,212,384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6,212,384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2025 年 1 月 19 日为非交
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
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科光电”、“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 万股,
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80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票数量为 54,479,99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
量为 13,520,004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3名,限售期为自埃科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2023 年 8月,因触发了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前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现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6,212,3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4%,
将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起上市流通(2025 年 1 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
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唐世悦、叶加圣、曹桂平作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埃科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埃科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埃科光电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埃科光电、埃科光电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埃科光电股票的收益将归埃科光电所有;
(3)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本人持有埃科光电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埃科光电股份,应满足以下要求: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埃科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
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减持股票。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埃科光电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减持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埃科光电股份前,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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