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力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西力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公司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业务情况,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做出的各项承诺 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司治理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