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燕女士、范丛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陈燕女士、范丛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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