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优利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1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5,525,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48,665,534.4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6,859,46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518Z0005 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万元)
1 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 29,717.00
2 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77.00
3 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7,601.00
合计 42,495.00
注:
1、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 6,336.74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实际具体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530 万元(最终以剩余的募集资金本金利息之和为准)变更使用用途,用于新增募投“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仍为优利德。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并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505.16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新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实施主体 预计投资总额 预计投入募集
(万元) 资金(万元)
1 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 24 个月 优利德 8,034.5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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