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39.68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3,339.00 万股的 2.55%。其中,首次授 予 299.6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2.25%,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8.22%;预留授予 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总股本的 0.3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1.78%。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以
7.5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1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43.9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 7.5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30.59 万
股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3 年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39.6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3,339.00 万股的 2.55%。其中,首次授予 299.68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2.2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8.22%;预留授予 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3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1.78%。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374.49 万股。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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