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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15:32:17 股吧网页版
悦康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4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目 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大会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如股东及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11 号悦康创新药物国际化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伟仕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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