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7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 日以短信、电话、邮件等形式
发出会议通知,2024 年 9 月 6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辉先
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徐辉先生、梁燕女士、陈志
先生、郑文贤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徐辉先生、梁燕女士、陈志
先生、郑文贤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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