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1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9月30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7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6,000万股的2.9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9月30日为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4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4、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内容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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