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9,816,965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59,816,965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号),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3,333,334 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版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7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93,333,33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4,308,133 股,占公司发
行后总股本的 79.6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025,201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3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 4 名,对应限售股共计 59,816,96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30%,限售期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因上述股东触发延长锁定期的承诺,所持股份锁
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5)。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起上市流通。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2023 年 4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进行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总股本由 93,333,334 股增加至 121,333,334 股,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单位同时将遵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控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公司上市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钢、杨正高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人同时将遵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公司上市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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