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已承接聚石化学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聚石化学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玲玉女士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李玲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李玲玉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基本情况
李玲玉女士,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工程师。2011 年 4 月至 2016年 9月历任公司企划部主任、部门经理;2016年 10月至 2021年 9月任广东聚益新材有限公司工程师、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师;2023 年 1 月至今任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玲玉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22,750 股,离职后,李玲玉女士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李玲玉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纠纷的情形。李玲玉女士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李玲玉女士签署了保密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李玲玉女士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李玲玉女士违反保密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已建立了较为科学的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具备良好的人才梯队基础,李玲玉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李玲玉女士离职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前 周侃、朱红芳、陈志钊、谢思正、龚文幸、贺信、李新河、李玲玉
本次变动后 周侃、朱红芳、陈志钊、谢思正、龚文幸、贺信、李新河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玲玉女士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推进,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李玲玉女士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李玲玉女士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李玲玉女士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伟驰 周娜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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