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因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根据深圳证监局2024年10月11日发布的公告,碧兴物联(688671)因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
首先,该公司在2023年7月11日已初步形成的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能在2023年7月21日和8月4日的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中更新业绩预计数据,且未对实际业绩与原预计情况的差异进行充分风险提示,违反了相关法规。此外,碧兴物联在2023年10月和11月签订GPU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最后,碧兴物联对关联方的认定不完整,未将赵建伟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认定为关联法人,违反了相应的披露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碧兴物联采取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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