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2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及有序推进,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
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 业绩考核目标
安排 目标值 触发值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 1)以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 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
归属期 10%; 2)2025年,汽车事业部累计项目定点
2)2025年,汽车事业部累计项目 不少于3个。
定点不少于4个 。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 1)以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 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
归属期 12%; 2)2025-2026年,汽车事业部累计项目
2)2025-2026年,汽车事业部累计 定点不少于6个。
项目定点不少于8个 。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 1)以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三个 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归属期 15%; 2)2025-2027年,汽车事业部累计项目
2)2025-2027年,汽车事业部累计 定点不少于10个。
项目定点不少于13个。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 1)以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四个 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4%;
归属期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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