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
份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份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情况,制订本章程。 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2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规
定执行。
3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公司
可以为他人取得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
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新增(后续编号自动更新) 第二十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
得公司的股份。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合并、质
权行使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不得
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并应当
及时处分相关公司股份。
5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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